一般會認為像在電視上看到的,在法院打官司,打贏的(勝訴)一方可以要求打輸的(敗訴)的一方支付所有的費用!
實際上並不是這樣的!
在打一場官司(訴訟),基本上會有分律師收取的費用和法院收取的訴訟費用!
1.律師費用
在律師費用方面,因為一審和二審並不一定要請律師出席(非強制律師代理),所以有律師費用的話,不輪結果,是各自要負擔的;但因為三審一定要律師出席(強制律師代理),律師費用是必要費用,所以是可以計入訴訟費用,要求敗訴的一方支付的。但第三審的律師費用要算多少,是由法院來酌定的。
民事訴訟的律師費用,有些依標的金額來算,大約一審是6萬-12萬左右。
2.民事訴訟費用
民事訴訟費用通常包含裁判費用、鑑定費用、證人差旅費用、地政測量費用。。等。
民事訴訟費用誰來付
- 由敗訴的當事人付(民事訴訟法第79條)
- 如果各方一部份敗訴,一部份勝訴,那由法院來酌定各方要付多少比例。(民事訴訟法第79條)
裁判費用
這應該是最主要的費用,所以我們只說下這費用。基本上就是進行訴訟前依法要先繳的費用之一,通常會在提前訴訟前先繳,這費用就是支付法院開庭的費用。通常是在民事案件才會有這個費用,通常是以訴訟標的金額的千分之一來收取。
因為裁判費用的計算比較複雜,司法部有提供一個網站可以試算一下裁判費用!
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1653-58267-4ff46-1.html
除了訴訟的費用外,還有一個要特別注意的,就是訴訟標的金額!看下這個例子吧!因為不動產的訴訟標的金額可能會很高喔!
在租賃案例中,如果租約已到期,房客欠租又沒搬走,通常會請求承租人給付欠租和返還房屋,這時要用什麼來算訴訟標的金額呢?
例如: 出租人以月租10萬出租A屋,但承租人欠了30萬租金,租約期滿後未搬走,如果A屋交易價額為100萬。
那麼訴訟標的金額可能是130萬 (或 100萬),不是30萬喔!有興趣的可以再看下高等法院的這篇!
https://tph.judicial.gov.tw/tw/cp-9031-509514-0506c-051.html
<小結>
假設房屋交易價額是500萬的話,一審的裁判費用算出來是50,500元!
交易價額500萬的房子,要求返還房屋,打一場官司,如果自己出庭,敗訴的話,要付的費用是50,000左右!
如果請律師處理一審,至少要花100,000以上了!
大家可以好好評估下囉!氣起來,要不要打官司囉!

註1:
民事訴訟法第78條:「訴訟費用,由敗訴之當事人負擔。」
註2:
民事訴訟法第79條:「各當事人一部勝訴、一部敗訴者,其訴訟費用,由法院酌量情形,命兩造以比例分擔或命一造負擔,或命兩造各自負擔其支出之訴訟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