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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合約上常見的特別條款,到底有那些?您有想到嗎?

by Fenhaoz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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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契約也是房屋租賃的重點之一,目前大部份是以內政部的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再加上每個物件的特性,修改條款或加註雙方自行約定的特別約定!

整理網路上常見的特別約定條款,供大家使用時參考!

特別約定條款常會發生違反規定的情況,請大家自行斟酌使用或跟律師確認後再使用!

也觀迎您分享您的特別條款喔!🙏🙏

租金/費用

1.遲交租金須繳納滯納金,違約金 一日XXX元

2.水電費遲繳須繳納違約金,違約金 一日XXX元?

3.「拖欠7天視同違約,房東可隨時終止租賃約約,房客同意房東可以直接進到屋內處裡丟棄所有物品,房客不可以對房東提出任何異議、訴訟或求償」—(是否合法嗎?)

清潔歸還

4.租賃住宅回復原狀之定義 租賃關係消滅時,乙方需將租賃住宅清潔整理至原可直接出租狀態(如附件一照片),或由押金扣除清潔整理費用,乙方不得異議。

5.房間牆壁不可釘釘子,黏貼掛勾請使用可方便除膠產品,並於退租前恢復原狀。

生活維修

6.遺失(忘)鑰匙需出租人或其指定人員到場開鎖,酌收車馬費(XXX元)

7.馬桶/洗臉盆/流理台水槽若因人為使用不當造成堵塞,疏通管線責任將由房客自行負擔。

租期滿變不定期

8.「租約期滿 租賃關係終止 無不定期租約之適用」

違法使用或違建或不當使用

9.「因承租人事由導致出租人遭主管機關科處行政罰鍰所生的不利益應由承租人負擔」

10.不得在租賃處所經營色情、違法、危及公共安全或違反公序良俗 等行業。 11.承租人不得有妨害公共安全或不法行為(例如:攜帶毒品、刀械、槍彈違禁品、酗酒、鬥毆、鬧事、聚賭、吸毒、妨害風化、竊盜、收受或收買贓物或其他不法情事),或有惡意行為者(例 如:破壞建築結構、占用公共設施阻礙防火逃生通道)。

禁菸條款

12.不得於租賃處所吸菸,承租人違反時,出租人可隨時終止租賃契約(?)

13.因吸菸(毒)、製造噪音、震動、異味、髒亂、騷擾其他住客、焚燒物品或汽機車亂停等影響他人生活品質行為,經協調不見有效改善,房屋所有權人得終止本租約並沒收一個月押金。若造成房屋所有權人或第三人實質或精神或租金等損失,由承租人全權負責。

寵物條款

14、退租時承租人若未清潔完全(如:冷氣濾網及房間遺留寵物掉毛、貓砂、糞尿污漬或異味等),需額外支付清潔/消毒費用,相關費用由承租人全額負擔,出租人可由押金扣除相關費用,若仍不足夠,則可向承租求償。

15、租賃期間寵物影響環境整潔、安寧、異味及他人生活品質,經溝通協調超過7日仍未有效改善,得要求房客禁養或以違約處置。

禁寵條款

16.租屋處禁止飼養寵物,承租人違反時,出租人可隨時終止租賃契約。

禁設神明廳

17.租屋處禁止設立神明廳或神壇,承租人違反時,出租人可隨時終止租賃契約。

保險

18.承租人必須購買強制房客租客火險&自殺險(特定事故房屋跌價補償險)

遺留物

19.承租人遷出時,如遺留傢具雜物不搬者,視為放棄,應由出租人處理,費用 由承租人負擔。

其他

20.承租人同意,每三個月無條件讓出租人進去查看屋況!

21.雙方就本合約有關履約事項之通知、催告送達或為任何意思表示,均以本合約所載之地址為準,若有送達不到或退件者、悉以第一次郵寄日期為合法送達日期,雙方均無異議。

22.承租人如將公司登記(或個人戶籍)遷入本租屋地址者,應於本租約屆滿時自動遷出,否則,甲方得向主管機關申報其為空戶。

23.承租人應遵守本件租屋之住戶大樓管理規約及管理委員會之一切決議。

24.使用熱水器洗澡應保持空氣流通

25.公用飲水機物洗滌或倒泡麵飲料

26.禁止在租賃處設置虛擬貨幣之礦場。

27.禁止使用明火

28.惜命條款;「房客如在租屋處非自然死亡,讓套房成凶宅,承租人的監護人或財產繼承人必須連帶賠償,照價買下套房」

29.實際居住人應為簽約人,若有非簽約人長期或不定期入住,應告知出租人同意並附上入住者身分證明文件.

30.若承租人遭到通緝或涉及民事刑事案件,經查證入監服刑,則出租人可提前解約,屋內遺留物視為廢棄物處理.

31.陽台、露臺、頂樓不得野餐、烤肉

32.不得移除公共財物、消防保全設施

33.不得存放垃圾、廢物、散發惡臭或刺鼻味之物品

對了,這句也滿好用的喔!

『承租人有違反下列情事之一,出租人得隨時終止租賃契約,承租人不得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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